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一)_人员_岗位_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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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美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一)_人员_岗位_材料
    发布日期:2025-05-24 14:27    点击次数:113

    为进一步打造“椰城优才·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海口市美兰区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8日至2007年5月17日出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同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连续一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与报考学科一致),且限指中小学教学岗位,劳动合同聘用时间可计算至2025年8月;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所有岗位均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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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已被录用或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以及参加编制内招聘考试拟录用且公示期满的人员;

    8.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等人员;

    9.现役军人;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失信被执行人;

    1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报考要求

    1.对应聘人员身份和范围的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所有岗位均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

    发布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mlqzf.haikou.gov.cn)发布,公告时间9天,即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3日。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本网站公告。

    (二)

    组织报名

    1.报名注册时间:2025年5月18日9:00至2025年5月27日17:00,应聘人员在此期间自行登陆网站注册报名,逾期不受理(2025年5月27日17:00后不再进行新注册报名)。

    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时间:2025年5月18日9:00至2025年5月28日17:00,报名注册提交材料后,请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合格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材料补充,逾期不受理(2025年5月28日17:00后系统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网址:

    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7768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2025年海口市美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公告》;

    (2)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报名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逐项上传相关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材料(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有二维码标识。非学籍验证报告,请应聘人员注意区分);

    ④与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经历对应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四险一金”缺一不可);

    ⑤相应岗位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

    ⑥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报名网站可下载,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⑦笔试不弃考承诺书(报名网站可下载,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6)如应聘人员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为让应聘人员更好了解报考情况,2025年5月18日9:00至2025年5月23日17: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2025年5月23日17: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三)

    资格初审

    1.通过对应聘人员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应聘人员自行登陆网站查看结果。

    2.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

    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考试制度。如有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方式:微格教学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学实践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5)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五)

    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名单将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提出复检要求,逾期未提出复检要求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由招聘单位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

    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

    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城区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乡镇学校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海口市美兰区的申请,否则按违约处理,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特殊情况者(如随军调动等)经教育部门审议后可不列入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为海口市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和工资计发时间均以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时间为准。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综合办公大楼211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附件:

    发布于:北京市